中华医学会与中国医师协会签署战略合作意向
2015-02-15 11:19:00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医学会会长陈竺院士的指示,为了促进我国医师队伍健康有序的发展,中华医学会和中国医师协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了以下六点意向:(1)带领全国广大医学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践,为破解体制和机制难题提出建议,协助政府推动医改各项工作的落实。(2)根据当前医师队伍的执业状况,开展相关政策研究,为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政策提供有力的支持。(3)协助国家卫生计生委加强医师职业精神教育,践行《中国医师宣言》《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中国医师道德准则》,引导医师自觉担当社会赋予的增进人类健康的崇高职责。(4)开展遵守行为规范、抵制不良风气、净化学术环境,弘扬大医精神的相关活动。(5)在学、协会的组织建设和二级机构的管理方面开展交流和学习,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更好地为会员和广大医务工作者服务。(6)双方在医学科普、健康教育等方面联手开展有影响力的科普宣传活动,彰显社会公益责任。
中国医师协会会长张雁灵在签字仪式上回顾了中国医师协会与中华医学会的渊源,并指出中国医师协会与中华医学会的战略合作,将有利于双方贯彻中央深化改革的精神,更好地服务于13亿群众的健康;将有利于进一步贯彻中央的指示精神和做好改革,加强社团组织的规范性管理;将进一步推进学术管理、业务管理和医师队伍行业管理的建设;将有利于研究我国社团组织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发展,例如如何在政府转移职能过程中,发挥、激活社团组织的作用。
中华医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雁飞在仪式上指出,双方战略合作意向签署的基础在于两个学、协会之间具有很多相同和不同之处,概括而言,两家(1)同根不同身。双方以不同的身份,都为中国的医药卫生事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这奠定了双方战略合作的血脉基础。(2)同质不同工。两个学、协会性质相近,但又各具功能,这是双方战略合作的必要性基础。(3)同梦不同径。两家均为实现中国梦、卫生梦而积极努力,工程硕士论文但双方又是通过不同的路径来实现。对于双方的战略合作,刘雁飞强调要加强战略合作中的共识和行动。
(摘自《中华医学信息导报》2015年第30卷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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